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是否无效
2025-11-17 19:45:58
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是否无效?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非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情形。绝对无效条款通常涉违法违规、背公序良俗等,显失公平主要因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等。受损害方可申请撤销,未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条款依然有效。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是否无效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显失公平条款并非绝对无效。绝对无效的合同条款通常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而显失公平主要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仅显失公平并不必然导致条款无效。
另一方面,显失公平条款是可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受损害方依法行使撤销权,且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确认符合撤销条件,那么该显失公平的条款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若受损害方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该条款依然有效。
总之,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不是无效条款,而是可由受损害方依法申请撤销的条款。
二、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的无效吗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的条款。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这种情况下,受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原因分析,之所以规定为可撤销而非直接无效,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的订立往往是双方基于一定的意愿和考量进行的,即使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也可能有其他复杂的背景和因素。给予受损害方撤销权,让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撤销合同,更符合实际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是否能认为无效
在合同法框架内,任何显失公平之条款,未被依法撤销之前,都被视为有效;但当其被撤销之后,则将被视为从签约之时起便无效力。
对于此类包含显失公允因素的合同条款,受到侵害的一方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条款的法定权益。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借助自身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背离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显失公平现象主要具备如下三个显著的法律特征:
(1)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明显的不公正待遇。
其中一方需承担远超其应尽义务的责任,却仅能享受到微乎其微的权利,甚至在经济利益方面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通过较小的投入获取了巨大的收益,只需承担极少量的义务即可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从中获取的利益已经超越了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围。
例如,标的物的售价明显高于市场上同类型物品的正常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在进行此项民事行为时,往往处于缺乏经验或面临紧急状况的状态。
以上是关于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是否无效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一、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是否无效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显失公平条款并非绝对无效。绝对无效的合同条款通常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而显失公平主要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仅显失公平并不必然导致条款无效。
另一方面,显失公平条款是可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受损害方依法行使撤销权,且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确认符合撤销条件,那么该显失公平的条款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若受损害方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该条款依然有效。
总之,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不是无效条款,而是可由受损害方依法申请撤销的条款。
二、合同中显失公平条款的无效吗
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属于可撤销的条款。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这种情况下,受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原因分析,之所以规定为可撤销而非直接无效,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的订立往往是双方基于一定的意愿和考量进行的,即使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也可能有其他复杂的背景和因素。给予受损害方撤销权,让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撤销合同,更符合实际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中显失公平的条款是否能认为无效
在合同法框架内,任何显失公平之条款,未被依法撤销之前,都被视为有效;但当其被撤销之后,则将被视为从签约之时起便无效力。
对于此类包含显失公允因素的合同条款,受到侵害的一方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条款的法定权益。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借助自身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背离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显失公平现象主要具备如下三个显著的法律特征:
(1)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明显的不公正待遇。
其中一方需承担远超其应尽义务的责任,却仅能享受到微乎其微的权利,甚至在经济利益方面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通过较小的投入获取了巨大的收益,只需承担极少量的义务即可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从中获取的利益已经超越了法律所规定的合理范围。
例如,标的物的售价明显高于市场上同类型物品的正常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在进行此项民事行为时,往往处于缺乏经验或面临紧急状况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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