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025-11-17 08:25:35
什么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等特定违法情形时,为维权发出的书面通知。通知书要明确解除原因等关键内容,能正式告知解除决定,还可为劳动者后续维权提供关键证据。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向用人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
当用人单位出现诸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该通知书需明确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违法情形,通常包含劳动者基本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劳动合同相关情况、具体违法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解除日期等关键内容。其作用在于正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同时为劳动者后续可能采取的劳动争议维权行动,如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提供关键的证据材料,有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什么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而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若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旨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
三、劳动法重疾多久解除
劳动者患重疾,用人单位并非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若处于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重疾而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短则三个月,长至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患重疾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一、什么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向用人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
当用人单位出现诸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该通知书需明确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违法情形,通常包含劳动者基本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劳动合同相关情况、具体违法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解除日期等关键内容。其作用在于正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同时为劳动者后续可能采取的劳动争议维权行动,如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提供关键的证据材料,有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什么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而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若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旨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
三、劳动法重疾多久解除
劳动者患重疾,用人单位并非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若处于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重疾而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依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短则三个月,长至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患重疾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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