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之危是无效合同吗

2025-12-25 15:50:35
  趁人之危是无效合同吗?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过去这类合同属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可请求变更或撤销。现行《民法典》将“乘人之危”纳入显失公平范畴,此类行为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通常不属法定无效情形。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趁人之危是无效合同吗

   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在过去的法律规定中,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此时,这类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不过,现行《民法典》不再使用“乘人之危”表述,将其纳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范畴,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如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情形。所以,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通常是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法定无效合同情形。

   二、违建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违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涉及违建房屋的租赁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该租赁合同有效。

   对于违建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也会认定无效。因为违法建筑不具有合法产权,无法进行合法的物权转移。出卖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如果合同中涉及的违建部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可就无效部分要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并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三、合同内容无效的怎么办

   合同内容无效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一方依据无效合同获得了对方的货物,应将货物返还;若货物已使用无法返还,就需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收缴财产: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并对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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