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哪些
2025-11-27 23:26:09
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哪些?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有几种情形,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对标的内容存在误解;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优势等;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变更或撤销。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哪些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例如对合同标的的品种、质量、规格等存在误解。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比如一方以过低价格购买对方急需出售的物品。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指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若认为合同存在上述情形,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二、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法律顾问为您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共识后进行合同变更时,按照通常情况来说是无法提出索赔要求的。
如果争议双方中有人犯有过失且因此对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该方仍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对原有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
而第五百八十四条则明确指出,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中未达到约定标准,从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额外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三、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工作者,以下是对于您的问题的回答:一般来说,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共同对已签署的合同进行变更时,是无需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除非相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过失,且该过失导致了您方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我们了解到,合同各方如果能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根据第584条所规定的原则,若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给相对方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那么该方应赔偿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害,这种赔偿的金额应当足以弥补相对方因为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会引发的全部损失。
以上是关于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哪些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一、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是指哪些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例如对合同标的的品种、质量、规格等存在误解。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比如一方以过低价格购买对方急需出售的物品。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指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若认为合同存在上述情形,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二、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法律顾问为您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共识后进行合同变更时,按照通常情况来说是无法提出索赔要求的。
如果争议双方中有人犯有过失且因此对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则该方仍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对原有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
而第五百八十四条则明确指出,若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中未达到约定标准,从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额外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三、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工作者,以下是对于您的问题的回答:一般来说,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共同对已签署的合同进行变更时,是无需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除非相对方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过失,且该过失导致了您方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我们了解到,合同各方如果能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根据第584条所规定的原则,若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给相对方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那么该方应赔偿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害,这种赔偿的金额应当足以弥补相对方因为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会引发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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