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较轻
2025-12-19 23:26:35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较轻?死缓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且情节较轻,由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情节较轻需综合考量多因素,如动机、手段、犯罪后态度等。司法实践中严格依程序审查判断,确保证据充分、权衡情节,最终由最高法核准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较轻
在死缓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故意犯罪且情节较轻,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里的故意犯罪情节较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的动机是否卑劣,是出于恶意报复还是有其他较为可谅的缘由;犯罪的手段是否相对缓和,未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犯罪后的态度,是否有积极补救、减轻危害等表现。
若认定为故意犯罪情节较轻,在司法实践中,会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一方面,要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另一方面,要充分权衡各种情节,准确适用法律。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既对犯罪分子的故意犯罪行为予以严肃惩处,又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给予其应有的考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保障司法的准确实施。
二、管制一年是有期徒刑吗
管制一年并非有期徒刑。管制和有期徒刑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性质方面,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有期徒刑则是在一定期限内将罪犯关押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其次,期限不同。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可达二十五年。一年管制在管制期限范围内。
最后,执行方式有别。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劳动,在劳动中同工同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接受强制劳动改造。
综上所述,管制一年不属于有期徒刑,它们是不同类型的刑罚方式。
三、判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吗
判有期徒刑的人是否有选举权需分情况判断。
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这类人享有选举权。政治权利包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其选举权未被剥夺,在选举期间,他们可以通过特定方式行使选举权,比如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或者在流动票箱投票等。
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其选举权被剥夺,不能行使选举权。待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选举权会恢复,届时他们可以正常参加选举活动。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判有期徒刑的人是否有选举权,要依据其是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情况来确定。
以上是关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较轻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较轻
在死缓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故意犯罪且情节较轻,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里的故意犯罪情节较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的动机是否卑劣,是出于恶意报复还是有其他较为可谅的缘由;犯罪的手段是否相对缓和,未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犯罪后的态度,是否有积极补救、减轻危害等表现。
若认定为故意犯罪情节较轻,在司法实践中,会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判断。一方面,要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另一方面,要充分权衡各种情节,准确适用法律。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既对犯罪分子的故意犯罪行为予以严肃惩处,又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给予其应有的考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保障司法的准确实施。
二、管制一年是有期徒刑吗
管制一年并非有期徒刑。管制和有期徒刑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性质方面,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有期徒刑则是在一定期限内将罪犯关押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其次,期限不同。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可达二十五年。一年管制在管制期限范围内。
最后,执行方式有别。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劳动,在劳动中同工同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接受强制劳动改造。
综上所述,管制一年不属于有期徒刑,它们是不同类型的刑罚方式。
三、判有期徒刑的人有选举权吗
判有期徒刑的人是否有选举权需分情况判断。
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这类人享有选举权。政治权利包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其选举权未被剥夺,在选举期间,他们可以通过特定方式行使选举权,比如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或者在流动票箱投票等。
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其选举权被剥夺,不能行使选举权。待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选举权会恢复,届时他们可以正常参加选举活动。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判有期徒刑的人是否有选举权,要依据其是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情况来确定。
以上是关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情节较轻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