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给子女

2025-11-17 21:26:00
  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给子女?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给子女。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设的用益物权,有身属性,随居住权人死亡消灭。有居住权的房子所有权多属他人,继承针对合法财产,居住权不在内。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给子女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给子女。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具有人身属性,它是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定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居住权人本人的居住权益,其设立、变更和消灭通常与居住权人的生存状况紧密相关。一旦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便随之消灭。

   拥有居住权的房子,所有权往往属于他人。居住权人仅享有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继承一般针对的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子女能继承的是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房产,而居住权并不在可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所以,只有居住权的房子不能继承给子女。

   二、北京房子有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北京房子的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基于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依附于特定人的一种权利,具有人身属性。当居住权人死亡,该权利随之消灭。例如,老张为老李设立了其名下北京房产的居住权,供老李居住养老,老李仅有居住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在老李去世后,其子女不能继承这个居住权继续居住该房屋。

   不过,若房屋产权人通过遗嘱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给予继承人,继承人则拥有房屋的完整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但这与居住权继承是不同概念。所以,从法律层面明确,北京房子的居住权不可继承。

   三、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如何变现

   有居住权的房子在继承后变现较为复杂,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首先要明确,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所以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实际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而非居住权。

   若要变现该房屋,需考虑居住权的存在。若居住权在有效期内,即使继承了房屋所有权,也不能随意剥夺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可以与居住权人协商,在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况下,让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之后再进行房屋出售。

   若居住权人不同意放弃,房屋虽可转让,但会因居住权的存在影响其市场价值和交易难度。购买者需考虑居住权的限制,可能会压低价格。

   若居住权期限已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灭,此时可按正常流程办理房屋过户、交易,将房屋变现。总之,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后变现,要依法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再推进变现事宜。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给子女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