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2025-12-18 12:27:22
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遗嘱成立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所立遗嘱无效;二是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等所立及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三是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权益;四是形式符合规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遗嘱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 遗嘱内容合法。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4.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成立和生效有何不同
遗嘱成立与生效存在明显区别。
从构成要件看,遗嘱成立只需遗嘱人具备相应的意思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遗嘱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等,满足这些基本要素遗嘱即成立。而遗嘱生效除满足成立要件外,还要求遗嘱人死亡这一特定事实发生。因为遗嘱是死因行为,只有遗嘱人死亡,遗嘱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律效力方面,遗嘱成立后,其内容尚未产生实际的法律约束力,遗嘱继承人不能依据成立的遗嘱主张权利。只有遗嘱生效后,继承人才能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才会发生转移等法律后果。
从时间节点来说,遗嘱成立是在遗嘱人完成遗嘱制作之时。而遗嘱生效是在遗嘱人死亡时。
总之,遗嘱成立是遗嘱生效的前提,遗嘱生效是遗嘱成立的目的和结果。两者在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时间节点上均有不同。
三、遗嘱代笔人能做见证人吗
遗嘱代笔人可以做见证人,但需要同时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由此可知,代笔人本身可以作为见证人之一。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能成为有效的遗嘱见证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代笔人不属于上述禁止范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涉及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在实际操作中,为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选择与遗产无利害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担任见证人。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订立遗嘱,避免因见证人的资格问题导致遗嘱无效。
以上是关于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一、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遗嘱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 遗嘱内容合法。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4.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成立和生效有何不同
遗嘱成立与生效存在明显区别。
从构成要件看,遗嘱成立只需遗嘱人具备相应的意思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遗嘱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等,满足这些基本要素遗嘱即成立。而遗嘱生效除满足成立要件外,还要求遗嘱人死亡这一特定事实发生。因为遗嘱是死因行为,只有遗嘱人死亡,遗嘱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律效力方面,遗嘱成立后,其内容尚未产生实际的法律约束力,遗嘱继承人不能依据成立的遗嘱主张权利。只有遗嘱生效后,继承人才能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才会发生转移等法律后果。
从时间节点来说,遗嘱成立是在遗嘱人完成遗嘱制作之时。而遗嘱生效是在遗嘱人死亡时。
总之,遗嘱成立是遗嘱生效的前提,遗嘱生效是遗嘱成立的目的和结果。两者在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时间节点上均有不同。
三、遗嘱代笔人能做见证人吗
遗嘱代笔人可以做见证人,但需要同时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由此可知,代笔人本身可以作为见证人之一。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能成为有效的遗嘱见证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代笔人不属于上述禁止范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遗嘱涉及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在实际操作中,为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选择与遗产无利害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担任见证人。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订立遗嘱,避免因见证人的资格问题导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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