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同居还分房产吗

2025-12-07 01:45:29
  离婚又同居还分房产吗?离婚后又同居,房产分割要依具体情况定。离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明确归属后仍属个人;离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按出资比例分;同居对已分房产增值,增值部分按贡献分;有争议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又同居还分房产吗

   离婚后又同居,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为一方在离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已明确归其所有,那么无论之后是否同居,此房产仍属于个人,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离婚协议明确归其,后续同居不影响房产归属。

   若房产是在离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应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有证据证明各自的出资份额,在分割时会依据该比例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

   要是在同居期间对离婚时已分割的房产进行了共同修缮、装修等增值行为,增值部分可按照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使得房屋价值提升,增值部分可根据出资情况分配。

   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判决。

   二、与哪些人同居合同无效

   以下几类情形下同居合同无效: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签订的合同。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配偶合法权益,这类同居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比如,已婚的甲与乙签订同居合同,该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未成年人之间的同居合同。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他们所签订的同居合同,因主体不适格而无效。

   3.以性交易为目的的同居合同。此类合同本质是进行非法的性交易活动,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属于无效合同。

   若同居合同涉及上述情况,即便合同签订,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

   三、同居了抚养权怎么确定

   同居关系中抚养权确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双方可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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