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遗嘱怎样无效

2025-11-26 14:25:27
  赠与房产遗嘱怎样无效?赠与房产遗嘱在四种情形下无效:一是遗嘱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非真实意思表示,如受欺诈胁迫等;三是形式不合法,不同形式有法定要求;四是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对他人份额处分部分无效。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赠与房产遗嘱怎样无效

   赠与房产的遗嘱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是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处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比如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等,所立遗嘱无效。

   二是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存在伪造、篡改遗嘱等情形,都不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这样的遗嘱无效。

   三是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房产赠与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有相应的法定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若形式不合法,遗嘱无效。

   四是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房产。若遗嘱中涉及的房产并非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而是与他人共有等情况,对他人份额的处分部分无效。

   二、老人房产遗嘱怎么过户

   老人房产遗嘱过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遗嘱有效性确认。需确定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老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若对遗嘱有效性存在争议,可能需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定。

   其二,办理继承公证(非必经程序)。部分地区房产过户要求先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需提供遗嘱、老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审核后出具公证书。

   其三,准备过户材料。包括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老人死亡证明等,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其四,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审核材料真实合法、遗嘱有效且符合过户条件后,予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名下。

   三、如何更换公证遗嘱手续

   更换公证遗嘱手续,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遗嘱人应亲自向原办理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这是基于公证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求,确保遗嘱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其二,提交相关材料。一般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遗嘱人的身份和主体资格;同时提供原公证遗嘱的相关材料,便于公证机构核实原遗嘱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情况。

   其三,重新订立遗嘱内容。遗嘱人需明确表达变更后的意愿和具体内容,确保新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其四,公证机构进行审查。公证人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新遗嘱内容的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

   其五,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公证机构会出具新的公证书,新的公证遗嘱即生效,原公证遗嘱同时失效。整个更换手续需严格遵循法律和公证程序,以保障遗嘱的法律效力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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