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2025-11-15 20:46:27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法律规定孕期等女职工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期间单位要按原约提供条件支付报酬,违法终止合同,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获二倍赔偿金。女职工要维护权益,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继续为女职工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等。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自身也应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续延等问题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例如,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续延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好几年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基数,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多久发放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发放时间并无统一的固定期限。

   通常情况下,在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合理时间内,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偿金。若双方有约定支付时间,按约定执行。一般而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离职交接完成后,用人单位会尽快核算并支付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及逾期支付的加付赔偿金等。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及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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