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伤伤残新标准
2025-11-13 08:45:20
吉林省工伤伤残新标准?吉林省工伤伤残标准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本省规定执行。明确了各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标准,退休后停发津贴享养老待遇,不足部分由基金补足。解除或终止关系有相应补助金,标准省府规定,会随政策调整。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吉林省工伤伤残新标准
吉林省工伤伤残标准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伤残津贴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此外,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动态获取最新信息。
二、吉林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吉林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执行。该标准将工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况会被鉴定为一级。二级常见情形有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三级如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等。四级有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例如癫痛中度、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等。六级有轻度智能损伤、三肢肌瘫肌力4级等。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像偏瘫肌力4级、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等。八级有单肢体瘫肌力4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九级如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脊椎压缩骨折等。十级例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等。
工伤职工可依据此标准进行等级鉴定,以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5级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五级工伤伤残津贴标准与职工本人工资相关。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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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省工伤伤残新标准
吉林省工伤伤残标准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伤残津贴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此外,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动态获取最新信息。
二、吉林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吉林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执行。该标准将工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况会被鉴定为一级。二级常见情形有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三级如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等。四级有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例如癫痛中度、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等。六级有轻度智能损伤、三肢肌瘫肌力4级等。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像偏瘫肌力4级、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等。八级有单肢体瘫肌力4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九级如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脊椎压缩骨折等。十级例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等。
工伤职工可依据此标准进行等级鉴定,以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5级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五级工伤伤残津贴标准与职工本人工资相关。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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