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专利权时有哪些限制行为

2025-12-13 13:04:56
  行使专利权时有哪些限制行为?介绍了四种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专利权用尽指产品合法销售后,后续使用、销售不受专利权人控制;先用权指申请日前已制造或准备的可在原范围继续;临时过境指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使用相关专利不侵权;科研实验使用专利不侵权。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行使专利权时有哪些限制行为

   1. 专利权用尽:产品经合法销售后,专利权人对该产品的后续使用、销售等行为不再享有控制权。比如购买一部专利手机后,可自行转售或使用。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如某企业在他人专利申请前就已生产特定产品,可在原规模内继续生产。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土、领水、领空,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像外国飞机临时飞经我国上空,机上设备使用相关专利不侵权。

   4. 科学研究和实验: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例如科研机构为研究目的使用专利技术做实验。

   二、专利有哪些类型有什么区别

   专利主要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创造性要求较高。

   实用新型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创造性低于发明。

   外观设计则是指对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等结合作出的富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区别在于:发明保护范围广,包括方法等;实用新型限于有形状构造的产品;外观设计注重产品外观美感。在创造性要求上,发明最高,实用新型次之。申请流程方面,发明审查更严格复杂,时间较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相对简单快速。保护期限上,发明一般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常10年。

   三、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是哪些东西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包括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 产品形状方面,例如独特外形设计的工具,像新型螺丝刀,其手柄形状更符合人体工程学,便于握持。

   2. 构造方面,涵盖各种机械装置、电子设备等的内部结构。如一种改进的手机散热结构,通过优化内部风道设计,提升散热效率。

   3. 形状与构造结合的例子,如折叠椅,其可折叠的结构设计既包含形状的变化,又涉及各部件连接等构造,方便收纳与携带。

   4. 还包括生活日用品,如新型节水水龙头,通过特殊的阀芯构造实现节水功能。

   5. 以及工业零部件,像新型汽车发动机的零部件,其独特构造可能提升发动机性能。总之,只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产品技术方案,都可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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