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可以再立遗嘱吗
2025-11-11 11:25:19
遗嘱生效可以再立遗嘱吗?遗嘱生效后立遗嘱人仍可再立遗嘱,因遗嘱可撤回变更,人的想法会变。再立遗嘱需满足条件和遵循程序,立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形式合法,立有数份相抵触遗嘱时以最后遗嘱为准。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遗嘱生效可以再立遗嘱吗
遗嘱生效后,立遗嘱人仍可以再立遗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这主要是基于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人的想法和意愿可能会随着时间、生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
具体而言,若立遗嘱人要再立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首先,再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其次,再立遗嘱的形式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后立的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效力优先于之前生效的遗嘱,能够对遗产的处分作出新的安排。
二、立遗嘱人撕掉遗嘱怎么办
立遗嘱人撕掉遗嘱的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若遗嘱尚未生效,立遗嘱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遗嘱。撕掉遗嘱这一行为,通常可视为其撤销遗嘱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该遗嘱自被撕掉时起,便失去了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重新订立新的遗嘱。
若遗嘱已经生效,比如立遗嘱人已经去世,而遗嘱在被妥善保管过程中遭他人故意撕掉,那么撕毁遗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这种情况下,若有其他证据能证明遗嘱的具体内容,如遗嘱复印件、见证人的证言等,遗嘱的效力依然可能得到认可。
若立遗嘱人在神志不清、受胁迫等非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撕掉遗嘱,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该撕毁行为可能不具有撤销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有效性仍需结合具体情况,由法院等相关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综合判定。
三、有立遗嘱必须按遗嘱走吗
在一般情况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首先,遗嘱需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形式上,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实质上,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遗嘱符合上述要求,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遗产分配通常应遵循遗嘱的安排。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遗嘱被认定无效部分,该部分涉及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或者出现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若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也需对遗嘱进行适当调整,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以上是关于遗嘱生效可以再立遗嘱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一、遗嘱生效可以再立遗嘱吗
遗嘱生效后,立遗嘱人仍可以再立遗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这主要是基于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人的想法和意愿可能会随着时间、生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
具体而言,若立遗嘱人要再立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首先,再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其次,再立遗嘱的形式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后立的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效力优先于之前生效的遗嘱,能够对遗产的处分作出新的安排。
二、立遗嘱人撕掉遗嘱怎么办
立遗嘱人撕掉遗嘱的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若遗嘱尚未生效,立遗嘱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遗嘱。撕掉遗嘱这一行为,通常可视为其撤销遗嘱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该遗嘱自被撕掉时起,便失去了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重新订立新的遗嘱。
若遗嘱已经生效,比如立遗嘱人已经去世,而遗嘱在被妥善保管过程中遭他人故意撕掉,那么撕毁遗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这种情况下,若有其他证据能证明遗嘱的具体内容,如遗嘱复印件、见证人的证言等,遗嘱的效力依然可能得到认可。
若立遗嘱人在神志不清、受胁迫等非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撕掉遗嘱,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该撕毁行为可能不具有撤销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有效性仍需结合具体情况,由法院等相关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综合判定。
三、有立遗嘱必须按遗嘱走吗
在一般情况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首先,遗嘱需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形式上,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实质上,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遗嘱符合上述要求,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遗产分配通常应遵循遗嘱的安排。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遗嘱被认定无效部分,该部分涉及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或者出现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若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也需对遗嘱进行适当调整,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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