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谁鉴定

2025-12-18 09:07:19
  医疗事故是谁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设区的市级等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组织重大争议鉴定。鉴定时专家组审查材料、核实情况后独立判定。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是谁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具体来说: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鉴定时,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

   二、怎么算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看以下几点:

   1. 主体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 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相关医疗卫生法规等。

   3. 存在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4. 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损害程度有明确规定。

   5.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手术中因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感染、器官损伤等,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一旦怀疑是医疗事故,患者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以明确责任并维护自身权益。

   三、怎么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 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 存在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不良后果却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能避免。

   4.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损害包括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

   5. 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才构成医疗事故。判断时需依据相关鉴定机构的专业鉴定结论,以明确责任归属及事故等级,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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