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2025-12-17 02:26:34
  对医疗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收到医疗鉴定结果15日内可向原机构申请再次鉴定,若仍不服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委托重鉴。过程中要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对医疗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1. 首先要了解相关规定,自收到医疗鉴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可向原鉴定机构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 若对再次鉴定结果仍不服,还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鉴定结论,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3. 另外,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重新鉴定,并依据判决结果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鉴定结果等证据,以便能有力支持自己的诉求,为后续的处理提供充分依据。

   二、怀疑医疗事故到哪里鉴定呢

   怀疑发生医疗事故,可按以下途径进行鉴定: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由双方协商一致选定具体的医学会,准备好相关病历资料等,按要求提交鉴定申请。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若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3. 法院委托鉴定。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法院依职权或应一方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查明案件事实,作为裁判依据。

   不同鉴定途径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启动鉴定,以便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尸检报告;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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