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的时候遗嘱有用吗

2025-12-15 03:06:41
  人活着的时候遗嘱有用吗?人活着时遗嘱成立但未生效,它是生前处分财产、安排事务并于死亡时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世时可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生效需立遗嘱人死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满足条件才按内容执行。接下来新西兰资讯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人活着的时候遗嘱有用吗

   人活着的时候遗嘱成立,但未生效。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立遗嘱人在世时,遗嘱虽已订立,但其涉及的财产分配等内容不产生实际执行效力。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遗嘱。比如立遗嘱人原本打算将房产留给子女甲,之后又决定留给子女乙,在世时可重新订立遗嘱或修改原遗嘱内容。

   遗嘱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立遗嘱人死亡这一事实发生;二是遗嘱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遗嘱才能按照其内容进行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务的处理。所以,人活着时遗嘱虽已存在,却要待死亡事实发生才生效执行。

   二、人活着可以做遗嘱公证吗

   人活着可以做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自然人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要如实说明自己的身份信息、财产状况、遗嘱处分的财产范围、遗嘱受益人等情况。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通过遗嘱公证,能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三、人去世了遗嘱还能公证吗

   人去世后遗嘱不能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嘱公证需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在公证员面前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并签署相关文件。遗嘱人去世后,无法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也不能在公证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满足遗嘱公证的程序要求。

   不过,即便遗嘱未经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遗嘱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等。若对遗嘱效力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等途径,由法院对遗嘱效力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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