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2025-11-14 03:05:57
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夫妻自愿离婚,签书面协议并申请。冷静期三十天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届满后三十天未共同申请领证,视为撤回。双方未撤,期满申请且符合条件,发离婚证,避免冲动离婚。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协议离婚设置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冷静期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稳定。
二、没有婚姻登记怎么离婚
没有婚姻登记而想“离婚”,需分情况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若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议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若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的证明、财产购买凭证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冷静期怎么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协议离婚。具体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机会,维护婚姻与家庭的稳定。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一、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协议离婚设置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冷静期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稳定。
二、没有婚姻登记怎么离婚
没有婚姻登记而想“离婚”,需分情况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若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议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若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的证明、财产购买凭证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冷静期怎么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协议离婚。具体规定如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机会,维护婚姻与家庭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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