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期刊名称吗

2025-12-23 15:52:37
  著作权法保护期刊名称吗?著作权法保护期刊名称,因其属文字作品,凝聚编辑者智力创作。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构成侵权,如用知名刊名办类似刊物。此举利于维护出版方权益,保障文化市场秩序与文化传播。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著作权法保护期刊名称吗

   著作权法保护期刊名称。

   期刊名称属于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它凝聚了编辑者的智力创作,具有独特的创意、编排和表达。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期刊名称,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若擅自使用,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比如,未经授权将某知名期刊名称用于自己创办的类似刊物,就属于侵权行为。

   保护期刊名称有利于维护期刊出版方的权益,激励其持续创新和提升期刊质量,也有助于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能准确识别和获取特定的期刊资源,促进文化传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著作权保护时间怎么算的

   著作权保护时间根据作品类型不同而有差异:

   对于一般的作品,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起产生,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三、永久保护的著作权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不是永久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一般作品,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永久保护。

   对于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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