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确认房产权

2025-12-07 04:26:29
  离婚怎么确认房产权?离婚时确认房产权分不同情况,一方婚前全款且登记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一般属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除外。还需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起诉。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怎么确认房产权

   离婚时确认房产权,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

   -一方婚前购房:若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后购房: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情况:若双方对房屋产权有书面约定,如签订财产协议,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确认房产权时,要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产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若双方对房产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不离婚能分割房产吗

   在特定情形下,不离婚也能分割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例如,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出售,且未将售房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为保护自身财产权益,可在不离婚时要求分割房产。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比如一方的父母患重病急需钱治疗,而另一方拒绝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费用,此时需要救助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获取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分割房产的一方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同时,分割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

   三、离婚房产能加小孩吗

   离婚房产可以加小孩名字。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小孩名字加到房产上。

   从法律角度,这种行为视为夫妻双方对小孩的赠与。在办理加名手续前,需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等限制登记的情况。如果房产还有贷款未还清,通常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因为加名可能影响银行的抵押权。银行同意后,夫妻双方与小孩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加名后,小孩成为房产共有人。若未约定份额,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这意味着小孩对房产享有一定权益,未来房产的处分等都需考虑小孩的权益。不过,夫妻在决定加名时要谨慎,因为加名后若要对房产进行重大处置,如出售,需要考虑小孩权益保护,且手续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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