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情形

2025-12-06 21:46:33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情形?如果其中有一方没有判断力或者决定能力的人,那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至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比如合同里面有欺骗、威胁、明显不公平或者对事实有很大的误解等等。具体详细内容和新西兰资讯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情形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首先是合同各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存在着意思表示上的虚伪性;其次,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那么这样的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最后,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那么他们签订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而对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例如,当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着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等情况时,该合同便具备了可撤销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情形

   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即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存在错误认识,且这种错误认识影响了其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通常是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等,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这里强调的是未损害国家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等。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存在明显区别:

   (一)合同效力状态不同。无效合同自始、绝对、当然无效,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一旦撤销则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若不追认则无效。

   (二)产生原因不同。无效合同通常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导致。可撤销合同主要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产生。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是因合同主体资格欠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或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等。

   (三)主张权利主体不同。无效合同,任何人均可主张其无效。可撤销合同,只有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可主张撤销。效力待定合同,需由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等有权人进行追认或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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