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生活网】一奥克兰房东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在32个租约中没有向租赁服务处提交租赁保证金,被判罚近$25,000纽币。
商业,创新和就业部今天在一份声明中说,由于没有向租赁服务处的押金中心寄存租赁保证押金,并且在调查期间也没有依照《租赁法》向租赁合规与调查小组提供相关文件,房东雷纳尔·库玛(Reenal kumar)被罚款$24,754.08纽币。
库玛是希望管理有限公司(Hope’s Management Limited)的唯一股东和董事,这家公司负责管理出租物业。虽然该公司已于2019年1月注销,但租赁法庭认为库玛终究对此负有责任。
住房和租赁服务处全国经理合规和调查人员史蒂夫·沃森(Steve Watson)说:“根据新西兰的《租赁法》,向押金中心存入租户提交的租赁押金是法律要求的房东应负的基本责任。”
“法庭的裁定向房东传达了一个信息,房东公然无视法律,终难逃法网。”
“由于这项调查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我对最终裁定的结果感到非常满意。”
承租人住于该房产时,押金如何处理?
以下内容摘自:押金 – 新西兰租赁指南 – 新西兰生活网
租赁服务处负责保管押金。承租人和房东双方要填妥《押金寄存表》(bond lodgement form)并签名,然后承租人才支付押金给房东。房东必须将此表格连同押金(包括部份付款) 在承租人付款后23个工作天之内寄交给租赁服务处。假如房东同意的话,可由承租人直接将押金寄交租赁服务处。